分辨率 | ±5% |
重量 | 15kg |
品牌 | 青島路博 |
貨號 | 10611 |
電源電壓 | AC220V DC+12V |
型號 | LB-8000D |
測量范圍 | 1毫升至9999毫升可調 |
規格 | 460*370*480mm |
加工定制 | 是 |
外形尺寸 | 460*370*480mm |
測量精度 | ≤±5% |
負責人:符亞堅
野外水質定時定量采樣常用款LB-8000D多功能水質自動采樣器
LB-8000D多功用水質自動采樣器
便攜式等比例水質采樣器LB-8000D
新款內置鋰電池,觸摸屏操作
戶外、野外水質采樣檢測 常用款
拉桿箱設計、攜帶便當
裝備輸出接口,能夠和液位計、流量計等聯機運用
青島路博單禮美
產品引見
LB-8000D 多功用水質自動采樣器應用于各級環境監測站、污水處置廠、水利、水務及科研院所,對工業污水排放口、江、河、湖、海等水樣的采集。
執行規范
HJ/T372-2007 《水質自動采樣器技術請求及檢測辦法》
產品特性
1.模塊化程序構造,雙CPU控制電路,多級光電隔離,進步了產品的綜合性能
2.配置多種輸入接口,可與流量計、液位計聯機,完成采樣
3.紅外流量檢測器控制自動排空、清洗管路,保證采集到新穎、規范的水樣
4.高牢靠爬動泵,混合式步進電機細分驅動,運轉平穩牢靠
5.機械分配臂采用光電控制,自動定位,精確牢靠,可按時間或采樣量分裝樣品
6.大屏幕中文操作界面,便當工作人員運用
7.密碼鎖定,避免非法操作,背光液晶顯現屏帶自動關閉功用
8.大容量存儲器,可存儲流量及采樣等相關信息
9.具有遠程控制采樣功用,完成無人職守
10.全塑外殼,冷藏箱保管樣品,攜帶便當
11.交、直流兩用,內置可充電電池(8小時),滿足>2000次以上的采樣量,適合野外水源地采樣。
技術參數
外形尺寸:500×350×580mm
重量: 約15kg
采樣方式:爬動泵吸入式
采樣速度:5ml~1200ml/MIN
垂直吸呈:8米
樣品瓶容量:1000毫升
樣品瓶個數:(標配)12
采樣方式:定時、定流、等比例、定量、液位
采樣距離:1-9999分鐘
分瓶方式:單采、混采
采樣精度:≤±5%
等比例采樣誤差:±5%
液晶顯現:128×64點陣、中文、帶背光
報警方式:聲音、指示燈
內部時鐘:實時時鐘、月累積,誤差≤0.1%
輸入信號:4~20mA RS232、485
樣品重試:*多3次
數據存儲:32M數據存儲空間
上電自檢:數據存儲器、時鐘、RAM、ROM
供電電源:AC220V DC+12V
內置電池:12V鋰電池,供時鐘及系統參數
過載維護:15A 熱熔保險絲
在污染環境案件取樣鑒定是必不可少的環節,鑒定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科學性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以及結果的公正性。然而,因為種種原因,*機關對污染物的取樣程序并不一定合法。
在現實司法實踐中,有些判例就是因為取樣地點不合法而導致鑒定結果不被認可,最終司法機關不得不作出不予起訴決定或宣告無罪而形成的。
基于現實中大量的污染環境的刑事案件是由環境保護局先立行政案件,在*的過程中,視案件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的具體情況再決定是否移送至*機關作為刑事案件處理。
在此過程中,污染物取樣以及鑒定的程序是由環保局完成的,如果鑒定結果達到刑事案件的定罪標準,移送至*機關后,*機關通常是依據環保局的監測結果之間出具鑒定意見通知書,向嫌疑人告知鑒定結果。
可見,環保局在處理行政案件時的取樣程序是否合法合規直接關乎著嫌疑人的處理結果。每個省的環境保護單位會根據國家標準制定相應污染物取樣規則,但是現實中基于種種原因,*人員的取樣過程并沒有按該標準來執行。
現實案件中,有*人員直接用塑料瓶在工廠車間的廢水桶舀水取樣,有直接在污水排放口舀水取樣,還有環境*案件通常會聯合其他部門*,而取樣人并不是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且不具有環境監測資格,直接導致取樣主體不合法,還有取樣次數不符合法律規定,這種錯誤做法在實踐案件中很常見。這些程序不合法,直接影響鑒定結果的科學性,而鑒定結果的科學性直接影響當事人之后的刑事程序的結果,直接關乎著當事人人身自由,可見該程序的重要性。
因此環保局在處理行政案件時的取樣鑒定程序的內容是刑事律師必須熟知的內容。刑事辯護律師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著重審查行政機關在取樣時是否合法合規。
筆者依據廣東省制定的DB44-26/2001整理以下污染物的取樣地點以及采集方法。
首先,污染物分為兩類。*類污染物,指能在水環境或動植物體內蓄積,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不良影響的有害物質。*類污染物,指其長遠影響小于*類污染物的有害物質。
其次,不同種類的污染物的取樣點不同。含*類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業和污染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含*類污染物的污水,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
然后,采樣的頻率不同。工業污水常規性監測按生產周期確定監測頻率。生產周期在8小時內,每2小時采樣一次;生產周期大于8小時的,每4小時采樣一次。其他污水采樣:24小時不少于兩次,*允許排放濃度按日均值計算。
可見采樣至少應當采樣2次。
第四,不同種類的污染物允許排放濃度不同,具體如下表。
表2 *類污染物*允許排放濃度(*時段)
單位為毫克每升(pH、糞大腸菌群、大腸菌群除外)
表3 部分行業*允許排水量(*時段)
表4 *類污染物*允許排放濃度(*時段)
單位為毫克每升(pH、糞大腸菌群、大腸菌群除外)
表5 部分行業*允許排水量(*時段)
以上可見,不同行業,水污染物的排放標準不同。
*,不同污染物的測定方法不同,詳細見表6。
表6 分析方法
上表可見,并不是所有的污染物都是使用使用相同的測定方法,但是在實踐中有些監測機構并不是按上述國標的測定方法對污染物進行測定的。
綜上可知,律師辦理環境污染案件,對與*部門出具的監測報告應嚴加審查。有些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并不完全符合法律的規定。
筆者曾經在廣東地區辦理過一個銅污染的環境污染案件,監測報告顯示對工廠廢水含量中銅的含量的檢測方法并不是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鈉分光光度法,而是采用“電感耦合等離子發射光譜法”,明顯不符合該地區指定的標準。對于檢測報告、鑒定意見等這類專業的證據,看似科學公正,辯護律師更應當仔細論證,并不能盲目認同。